您的位置:首页 >数码 >

国家广电总局印发《4K超高清电视技术应用实施指南(2018版)》

时间:2018-09-25 00:00:00 来源:互联网

为推进4K超高清电视发展,指导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卫星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等规范开展4K 超高清电视直播和点播业务,保障4K超高清电视制播、传输、接收及显示质量,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向各省广电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和总局直属各单位印发了《4K超高清电视技术应用实施指南(2018版)》(简称《实施指南》)。

《实施指南》适用于电视台4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系统,以及现阶段有线电视、卫星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中4K超高清电视直播和点播业务系统;适用于3840×2160分辨率、50帧/秒帧率、10比特量化精度、BT.2020色域、高动态范围(HDR)的4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作、播出、编码、传输系统与终端的适配。

《实施指南》指出,在音频技术方面,4K超高清电视节目播出应支持立体声或5.1环绕声,有条件的可支持三维声。立体声和5.1环绕声音频制作播出格式应与标清电视和高清电视音频制作播出格式一致。三维声音频制作播出格式采用GY/T 316-2018中规定的5.1.4声道的扬声器布局,包含10个声道信号、4个对象(Object)信号以及另外2个用于自由使用或者元数据传输的声道。在视频编码方面,视频编码采用AVS2标准,支持基准10位类、8.0.60级以上的编码方式,1路视频压缩码率不低于36Mbps。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