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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幼儿园有哪些(第五幼儿园)

时间:2022-12-07 15:04:36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各方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

(一)学校校名:吉首市第五幼儿园

(二)学校校址:吉首市雅溪社区209环线旁

第三条:学校性质:

本单位是经中共吉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同意批准设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管理。属全日制公办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实施三年制学前教育。

第四条:办学宗旨:

吉首市第五幼儿园属全日制义务教育公办幼儿园,承载着吉首市区学前段的基础教育任务。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是学前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吉首市第五幼儿园的根本任务。吉首市第五幼儿园地处吉首市镇溪街道雅溪社区内,服务对象为本辖区范围学前阶段的义务教育对象。学校的办学思路就是要结合当地实际,办适合当地的教育,办适合每个学生的教育,让学生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张扬个性,

第二章 经济性质、经济来源、资金总额及业务范围

第五条: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六条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第七条: 开办资金:100万元

第八条:业务范围:

实施幼儿园学前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学前教育

第三章 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第九条:学校由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主管。园长的任职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吉首市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审批、任免或聘任。

第十条:园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园长负责制,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园长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二) 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研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五)领导和组织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搞好校园建设。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六)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为他们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七)配合党组织,支持学校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会、家委会、等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八)其他法规规定的职责。

第四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本吉首市第五幼儿园为科级(股级)事业机构,定编1名。

第十二条:学校按编制设置园长、副园长、主任、教师、保育员。设置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家委会办公室、教科室、办公室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十三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或执行中发现不妥之处,由本吉首市第五幼儿园提出修改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编办。

第十四条 本吉首市第五幼儿园如上级主管部门撤销解散,或与其他合并,宜由上级批准机关负责组织清算,本章程也自动终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学校依法制定章程,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如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六条:章程未规定到的其他责任权利、义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行业有关纪律承担和执行。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经学校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章程自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吉首市第五幼儿园。

吉首市第五幼儿园

2020.8.25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来源:吉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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