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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怎么融资(买股票如何叠加融资)

时间:2022-12-09 16:04:50 来源:

(一)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客户借款购买证券或借进证券出售的一种交易行为。包括“融资”和“融券”两种。

(二)什么是融资交易?

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俗称“买空”。

(三)什么是融券交易?

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俗称“卖空”。

(四)融资融券的“担保物”是什么?

担保物是指客户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及其孳息,整体作为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即客户信用资金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内的所有资产构成其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五)融资融券的“保证金”是什么?

保证金是指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时,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用证券公司认可的证券经折算后充抵。

(六)融资融券业务中,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是什么?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是指交易所规定和证券公司认定可以用来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七)融资融券业务中,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是什么?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是指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其证券市值进行折算的比率。

(八)融资融券业务中,保证金比例是什么?

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交付的保证金与其所能融入资金或证券金额的比例。

(九)融资融券业务中,融资保证金比例是什么?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x买入价格) x100%

(十)融资融券业务中,融券保证金比例是什么?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x卖出价格) x100%

(十一)融资融券业务中,保证金可用余额是什么?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客户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十二)融资融券业务中,维持担保比例是什么?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即资产与负债之比。

(十三)融资融券业务中,维持担保比例的可提取线是什么?

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十四)融资融券业务中,维持担保比例的警戒线是什么?

警戒线——客户日终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40%时,提醒客户密切,并及时补充担保品或者减仓以规避平仓风险。

(十五)融资融券业务中,维持担保比例的平仓线和紧急平仓线分别是什么?

平仓线——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但高于120%时,客户应在两个交易日内追加担保品或减仓,使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40%,否则将面临平仓风险。

紧急平仓线——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20%,客户应在次一交易日9:30分前追加担保品或减仓,使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40%,否则将面临平仓风险。

(十六)融资融券业务中,授信额度是什么?

授信额度是指客户提出融资、融券额度申请后,证券公司评估客户信用账户中的担保物价值,计算保证金可用余额,在满足保证金比例的前提下,授予客户的可融资或融券的最大额度。

(十七)融资融券期限最长是多少?是否可以申请展期?

融资融券合约期限为6个月,客户可在合约到期前,向证券公司申请合约展期,证券公司可评估客户信用情况、负债情况、账户维保比例等其他信用情况,并根据评估情况为客户办理。

(十八)证券交易所对客户融券卖出的价格是否控制?

1、证券交易所规定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最新成交价(即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最新撮合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2、融券期间,客户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持有与融券卖出标的相同证券的,卖出该证券的价格应符合上述要求,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或经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其融券卖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限制。

3、由于证券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的最新价与证券公司行情系统揭示的最新价存在时间差,因此客户在申报融券卖出指令后,应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检查该指令是否已被证券交易所主机接受。

(十九)证券暂停交易对融资融券有何影响?

在融资期限届满时,如果客户融资买入的证券恰逢停牌,则客户无法通过卖出该停牌证券来还款,但仍可以卖出其他证券还款或现金还款,停牌期间相应的融资利息由客户承担。融资融券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融券期限届满时,如果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恰逢停牌,则客户无法通过买券来还券,应当按照融资融券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停牌期间相应的融券费用由客户承担。

(二十)标的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对融资融券有何影响?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二十一)客户担保证券产生权益时应如何办理?

客户融资买入的证券产生权益时,根据权益的不同种类,由证券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包括:

1、投票权:由证券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直接参加投票,但证券公司应当事先征求客户的投票意愿,并根据投票者的意见进行投票。

2、现金红利和利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实际余额派发现金红利或利息。

证券发行人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现金形式分派投资收益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分派的资金划入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证券公司应当在资金到账后,通知商业银行对客户信用资金的明细数据进行变更。

3、股票红利和无偿派发权证: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实际余额记增红股或派发权证,并根据证券公司委托相应维护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

4、配股、增发、配售可转债和配发权证:证券公司根据客户认购意愿和缴纳认购款情况,通过交易系统发出认购委托,相关认购委托应当附有信用证券账户信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认购证券记入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并根据证券公司委托相应维护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

5、担保证券终止上市:在出现担保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客户在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后,申请将有关证券中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划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现行方式办理退市登记等手续。

由于客户未提出申请导致退市后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仍有相关担保证券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向证券发行人或其清算组交付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上,相关证券仍以“××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名义登记。客户日后需凭信用证券同,账户的明细数据自行通过证券公司主张权利。

(二十二)客户信用账户中的资产发生继承、财产分割、遗赠或捐赠时如何处理?

客户信用账户中资产发生继承、财产分割、遗赠或捐赠情形的,相关权利人可以向证券公司申请了结客户的融资融券交易。了结后有剩余资金或剩余证券的,证券公司按照现行规定协助办理有关继承、财产分割、遗赠或捐赠手续。

■当日新开户,当日是否可以划转(提交)担保物?

上海市场,当日(T日)新开信用证券账户,T 1日账户才生效,T 1日方可进行担保物划转操作;深圳市场,当日(T日)新开信用证券账户,当日(T日)即可进行担保物划转操作。

■当日划转担保能否撤单?

能撤单,但证券必须当晚清算后到达原账户。

■担保物提交(划转)时间?

担保物提交应在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进行。

■客户当日提交的担保品,是否当日到账?

T日进行担保品证券提交(返回)后,T 1日到账,T 1日可以使用(即当天划转的担保物当天不能进行交易);T日进行银证转账转入资金,当日到账,当日可以使用。

T日进行担保物提交(返回)后撤单的,提交的证券仍然处于冻结状态,当日不可使用,T 1日回到原账户后可正常使用。

T日买入的股票,T日不能做担保品提交。

■B股能否做担保资产?

目前所有B股证券都不在公司担保证券范围。但B股折算后市值可作为该账户申请授信额度的参考资产。

■股票停牌期间,能否进行担保物划转委托?

可以。

■普通卖出(卖出)和卖券还款有何区别?

均为偿还融资债务的方式,普通卖出某证券所得价款优先偿还该证券的融资负债,若账户无该证券融资负债,则所得款项不用于归还任何负债,现金回到客户账户。

而卖券还款某证券所得款项将按系统默认的还款顺序(按账户中所有负债到期日的先后顺序)

■客户融资买入证券时有何限制呢?为什么不可以融资买入?(以此判断客户融资买入时提示可融不足)

客户融资买入证券时,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将不可融资买 入:

(1)融资买入品种属于公司标的证券(公司会在交易所标的范围内筛选公司标的证券池,并非所有标记有“R”的证券都为公司标的证券)

(2)执行该笔交易所需保证金不超过其当时账户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保证金可用余额在扣除完当笔交易所需保证金后是否仍为正数,可通过网上交易终端查询);

(3)执行该笔交易后,客户累计融资余额不超过授信额度;

(4)客户执行该笔交易后,维持担保比例满足集中度要求;

(5)证券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可供融出。

满足以上条件的,证券公司才能把客户融资买入指令申报给证券交易所。

■为什么保证金可用余额为0或为负?

客户未提交担保品或担保品折算率为0均可能导致保证金可用余额为0。(st摘帽、次新股有可能折算率为0)

担保品市值下降(亏损)可能引客户保证金可用余额减少,甚至为负数。

■如何偿还融资债务?

1、卖券还款:卖出所得价款将逐笔偿还所有融资负债和利息,直至款项用尽或了结所有融资负债,剩余款项将转入客户资金账户;

解释:即客户选择“卖券还款”菜单卖出账户内的任何证券时,系统将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归还负债及利息,归还顺序按账户中所有负债到期日的先后顺序进行,直至该笔资金用完,或者在资金有余的情况下全部归还完所有负债为止。

2、直接还款:客户账户内有现金的,通过交易系统申报“直接还款”指令,即可偿还融资款项与利息。

解释:客户账户有现金的,可选择“直接还款”菜单,填写归还资金金额,系统将按所有负债到期日的先后顺序归还融资负债及利息;或可选“启用指定合约”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合约进行还款。

3、普通卖出还款:普通卖出与融资负债相同的证券,所得价款将只偿还该证券的融资负债及利息,剩余款项转入客户资金账户;

解释:(1)当客户选择“普通卖出”卖出账户内担保证券时,如果客户账户当时没有涉及该证券的融资负债的,那么所得款项将全部归客户继续使用;

(2)当客户选择“普通卖出”卖出账户内担保证券时,如果客户账户当时已有融资买入该证券的融资负债的,那么所得款项将先用于归还该证券的负债,剩余款项才归客户继续使用。

■信用账户中可进行的交易有哪些?

1、信用交易,即客户融资或融券的交易,包括融资买入、融券卖出、卖券还款、买券还券等等。其可买卖的证券必须是公司标的证券范围内的证券。具体标的证券名单可登陆“公司官方网站-融资融券网页”查看。

2、普通买卖,即客户可使用自有资金买卖证券,或卖出从普通证券账户提交到信用账户的证券。其可买卖的证券必须是公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的证券。具体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可登陆“公司官方网站-融资融券网页”查看。

■信用账户中不可进行的交易有哪些?

信用账户暂不可参与定向增发;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债券回购交易;预售要约;现金选择权申报等交易。

■信用账户如何参与打新?

客户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信用账户可以直接申购新股。前提是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的持股符合普通申购新股的要求:

对于上海市场,可通过普通和信用账户进行新股申购(两账户有无市值均可,但同一新股只能通过其中一个账户进行申购);对于深圳市场,客户只能通过普通和信用账户中有市值的账户进行新股申购。

■何为信用账户隐身功能?

信用证券账户是客户为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的证券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简单点说就是某些券商的融资融券客户提交普通账户中的某只证券作为担保品或在信用账户中买入某只证券达一定的比例,这样券商的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就会在上市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出现。

因此,客户若将所持证券提交至信用账户,则可有效避免出现在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从而实现“隐身功能”。

■融资融券风险更大?融资融券可能放大投资收益,也有可能放大投资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与普通交易不同的杠杆放大效应,融资融券交易利用杠杆放大了证券投资的盈亏比例,放大的比例与保证金比例和折算率有关,即保证金比例越低,折算率越高,则融资融券交易的杠杆越高,客户虽然有机会利用融资融券交易获取较大的收益,但也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蒙受巨额的损失。因此,客户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审慎并充分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充分考虑是否适宜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出现何种情形时,客户将面临担保物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1.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日终(T日)低于平仓线(130%),高于紧急平仓线(120%),且随后2个工作日(T 1日)(T 2日)日终,均未使维持担保比例提高至警戒线及以上,第三个交易日(T 3日)强制平仓;

2.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日终(T日)低于紧急平仓线(120%),且次一交易日(T 1日)开市前,未使维持担保比例提高至警戒线及以上,则次一交易日(T 1日)强制平仓;

3.客户合同、合约的期限届满,未在到期日后两个交易日内(T 2日)足额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启动强制平仓程序。

■上市公司“董、监、高”或持有限售股的客户在开立信用账户时,应履行哪些义务?

1.如客户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需在征信时,如实向我司申报在上市公司的任职及持股情况;客户在任职及持股期间不得使用其信用证券账户买卖(包括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担保品买入和担保品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亦不得向我司提交该上市公司股票作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如客户未遵守此项规定,所得收益将依法归上市公司所有,客户除了可能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可能因此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2.个人客户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包括解除和未解除限售股份)的,应在向我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时主动向我司申报,客户在我司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有新增原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或其他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均须主动向我司申报。客户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不能用于充抵保证金,客户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

3.机构客户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包括解除和未解除限售股份)的,应在向我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时主动向我司申报,客户在我司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有新增原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或其他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均须主动向我司申报。客户持有的上市公司未解除限售股份不能用于充抵保证金,客户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客户持有上市公司已解除限售股份的,客户在一个月内将解除限售股份充抵保证金以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我司对限售股份的管理另有规定的,客户还应当遵守我司的规定。

■融资利息、融券费用如何计算?

融资利息=∑(客户每日融资负债总额×当日融资年利率/360),

融券费用=∑(客户每日融券负债总额×当日融券年费率/360),

注:(1)融资利息、融券费用自客户实际使用资金之日起按自然日逐日计算,偿还当日不计息,也就是“算头不算尾”的。

(2)当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基准贷款利率、市场波动、市场利率水平发生变化时,融资、融券年利率将有可能发生变化。

■融资融券利息如何收取?

每月20日(清算前)扣收当期利息(遇节假日顺延),客户应在信用账户准备足够的现金用于利息的支付。因客户资金不足而致到期未扣收成功的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将转为新负债,按当期融资利率和融券费率计收费用并在合约了结时一并扣收。

■调整利率后,合约利率如何变化?

当客户融资利率和融券费率调整时,调整后新开仓合约按新利率执行,调整前未了结合约按原利率执行。

■本息偿还顺序是怎样?

客户向公司偿还债务时,所融资金和证券及有关息费等按等比例偿还。

■一般什么情况下,担保品折算率会变为0?

1、根据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被实行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证券,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为负数的A股股票,以及权证的折算率为0%;

基金、债券到期日或终止上市;

基金、债券连续停牌大于30天;

创业板股票出现暂停、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的;

其他公司认定的其他证券。

■新股上市多久可作为担保品(可充抵保证金证券)?

新股上市当日。

■当天普通卖出股票的资金变成“可用余额”能否通过“现金还款”归还负债?

不可以。当天普通卖出股票的资金需通过清算后才实际到账,该部分资金要次交易日才能通过“现金还款”归还负债。

■每天归还负债的最终时间?

如通过普通卖出、卖券还款等菜单归还负债的应在15:00前,如通过“现金还款”归还负债应在16:00前。

■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有何限制?

1、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80%(含)的,担保品普通买入、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30%(含);

2、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但低于240%(含)的,担保品普通买入、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60%(含);

3、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240%的,担保品普通买入、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可以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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